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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紅心長壽花公益金弱勢長者餐食及生活扶助 > 歷年扶助情形


*扶助對象

1、弱勢家庭長者

*家中有60歲以上長者的家庭,處於經濟弱勢並影響長者餐食、照顧及生活。

3、個案來源

*本會直接服務之個案(弱勢家庭服務、受刑人家庭服務、脆弱家庭);

*社福單位轉介(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/ 社福中心 / 家暴防治中心  / 立案於社會局、內政部並實際服務弱勢家庭之社會福利團體);

*學校、醫院社工

*扶助項目 、扶助方式 、評估方式

1、扶助項目:依弱勢家庭長者需求評估之不同,給予1000~5000元之生活扶助(包含餐食、照顧、就醫費用…等基本生活開銷)。若有緊急需求,將會依狀況核發急難救助,最多10000元。

2、社工評估方式

*動產以及不動產審查。

*可工作人口(滿18歲且未滿65歲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)以及受照顧人口(不滿18歲、年滿6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)清查。

*非正式資源(家人或鄰居提供的資源)、民間資源(民間社福團體提供的資源)及政府資源(低收、中低收或特境家庭生活扶助)之清查。

*可工作人口未就業原因(失業、照顧剛出生嬰兒…等)及改善計畫(職訓、就業、幼兒就托…等)。

*家庭基本開銷計算(若有非必要開銷,則需有改善計畫:例如~房租、兒少安親費用…等)。

*評估案家相關議題的影響(包括:家暴、離婚、失業、生病、死亡、犯罪、毒藥癮、社會福利依賴…等)

*依據上述資料,結論出家庭需求提供生活扶助,一次最多給予六個月的生活扶助,若家庭狀況改善則結案,若未改善或無改善條件者將予以延長。

*歷年扶助情形

年度

扶助人次

111

65

110

24

109

42

 

現在日期:民國 113 年 10 月 16 日  在線人數:35 人 瀏覽人數:2654461 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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