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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紅心向日葵公益金弱勢兒童營養餐費暨兒少生活扶助計畫 > 弱勢兒少扶助情形 > 扶助情形


*扶助對象

1、國內弱勢家庭:

*家長突遭失業、無薪假、裁員…等變故,致家庭收入不足支應生活所需費用。

*未婚、離婚、單親、隔代、家庭成員關係混亂衝突,導致兒少未獲適當照顧。

*家長突遭意外變故,導致兒少因此未獲適當照顧。

*家中成員內有罹患精神疾病、身心障礙,導致家庭收入不足支應生活所需。

*其他經社工評估認定確有急難事實之弱勢家庭兒少。

2、弱勢家庭兒少

*兒少是國家社會未來的寶藏,為照顧弱勢家庭兒少,避免因無法獲得及時協助導致弱勢家庭兒少缺乏適當照顧。

*本會針對弱勢家庭兒少提供餐食費用就學就醫等扶助。

3、個案來源

*本會直接服務之個案(弱勢家庭服務、受刑人家庭服務、脆弱家庭);

*社福單位轉介(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/ 社福中心 / 家暴防治中心  / 立案於社會局、內政部並實際服務弱勢家庭之社會福利團體);

*學校、醫院社工

*扶助項目 、扶助方式 、評估方式

1、扶助項目:依弱勢家庭兒少需求評估之不同,給予1000~5000元之生活扶助(包含餐食費用、教育費用…等基本生活開銷)。若有緊急需求,將會依狀況核發急難救助,最多10000元。

2、扶助流程

3、社工評估方式

*動產以及不動產審查。

*可工作人口(滿18歲且未滿65歲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)以及受照顧人口(不滿18歲、年滿6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)清查。

*非正式資源(家人或鄰居提供的資源)、民間資源(民間社福團體提供的資源)及政府資源(低收、中低收或特境家庭生活扶助)之清查。

*可工作人口未就業原因(失業、照顧剛出生嬰兒…等)及改善計畫(職訓、就業、幼兒就托…等)。

*家庭基本開銷計算(若有非必要開銷,則需有改善計畫:例如~房租、兒少安親費用…等)。

*評估案家相關議題的影響(包括:家暴、離婚、失業、生病、死亡、犯罪、毒藥癮、社會福利依賴…等)

*依據上述資料,結論出家庭需求提供生活扶助,一次最多給予六個月的生活扶助,若家庭狀況改善則結案,若未改善或無改善條件者將予以延長。

【113年度兒少生活扶助核發狀況】

(一)扶助情形

*助學金於2~5月接受申請,於8~10月份核發,避免兒少在開學時,因教育的經濟壓力,影響其基本生活,而提供之協助。

(二)受助兒少家庭狀況:

(二)受助兒少年齡層:

(三)家庭經濟類別

 

 

現在日期: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 在線人數:15 人 瀏覽人數:1292175 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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