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服務緣起:
本會於民國77年開始從事受刑人家庭服務,多年來秉持著「罪不及妻孥」的理念,多年服務經驗下,發現受刑人家庭多數為世代貧窮、受刑事件反覆出現的低社經地位家庭,為了終止世代貧窮、世代犯罪之循環,本會針對弱勢的受刑人家庭,提供:『資源連結、關係重建、關係維繫、兒少發展』…等服務項目。
本會自民國100年以來更著重於對弱勢的受刑人家庭兒少的關懷,透過對孩子的服務,聯繫起整個家庭內部對問題的重視與關注。目前這些孩子更成立:『御飯團』之青少年志工隊,不再是以往傳統接受服務的被動角色,而讓孩子透過服務提供的過程中,散發出他們特有的力量,去回饋社會、改變家庭,讓弱勢受刑人家庭可逐漸發展出能量、復原,並降低受刑人返家後再犯的機率。
★服務對象:
1. 家中有18歲以下子女之受刑人家庭,且該名子女確實為受刑人入監前扶養之(直系、收養、同居關係)子女,其餘家庭成員如手足子女、其他親友子女,若收容人確實有扶養之事實,亦在本會服務範圍內。
2.狀態不限遭偵緝羈押、起訴中、受刑、勒戒、戒治…等,但收容人於本會評估接案時,應為在收容狀態中。
3. 符合第一、二項,且家庭確實有經濟狀況不能平衡之情形者:經濟不能平衡之定義於開案標準內進一步說明。若符合此服務對象,確實有經濟不能平衡之狀態,不限其他單位已個管之狀態,本會可作為資源單位之一,提供案家更完整迅速的資源協助。
4.有自主意願配合本會長期扶助、長期關懷計劃之家庭。
若收容人出監所後,經濟資源最多提供3個月、追蹤關懷以6個月為限。
★服務範圍:
居住於新北市、台中市、台東地區。超過服務區域以外之家庭,僅提供電話、書信、傳真、網路之諮詢與資源轉介。
★服務內容:
一、直接服務:直接進入家庭了解其困難與需求,針對每個家庭不同的問題與困難提供經濟協助、關係修復、心理支持等個別化服務。
二、方案活動:
(一)收容人監所宣傳活動:本會每年度皆會至北部、中部各監所進行宣傳活動,讓收容人了解本會服務內容,藉此幫助更多需要協助之收容人家屬。
(二)家屬監所宣傳活動:本會於每年3-11月的第一個禮拜天,皆會帶領本會服務兒少及心納志工(滿18歲以上可報名本會志工團服務)至監所會客室針對探監家屬辦理關懷活動,除了讓更多收容人家屬透過此活動得到正向的支持力量外,也讓收容人家屬們認識本會,增加其求助管道。
(三)兒少培力活動
針對本會服務個案,年紀滿小五至國三之即可參與。
透過生活自理能力培育、人際關係互動能力培育、生涯規畫能力培育,讓孩子全方位發展,建立正向價值觀與好習慣。並搭配人群服務、敬老服務、監所關懷服務,讓孩子為社會盡一份心力。
(四)心納志工
本會志工服務分為:
1.長期家庭關懷組(陪伴兒少室內外活動、課輔)
2.活動支援組(本會辦理之各類親子活動)
3.行政庶務組
除了進階課程訓練以外,每月並有各項專業在職訓練、團體督導之訓練、慶生活動、旅遊、贈票等志工福利,年滿18歲以上之社會人士、學生,歡迎報名加入我們的行列喔!!
(五)獎助學金
本會每年度皆會針對受刑人子女提供獎助學金的申請,除減輕弱勢受刑人家庭之經濟負擔外,更透過此獎助學金正向鼓勵受刑人子女堅強、樂觀、有自信、學習妥善運用金錢,讓這些孩子在求學生活不孤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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