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.長青學苑~中心會員與非中心會員的差別?
A:會員需繳年費600元,可參加中心三節活動、一年兩季旅遊活動,中心課程部分可減免200元及免費參加中心國語歌唱班,旅遊活動部分可減免100-200元的旅遊費用,易可使用中心設施設備,例如:桌球、撞球、卡拉OK(限週一下午)。非會員無法參加中心三節活動中的歲末聯歡活動,旅遊活動、中心課程亦無減免,亦無法使用中心設施設備(桌球、撞球、卡拉OK)。
Q2
獨老服務~緊急救援系統申請資格為何?
A:
經中心WR評估為中低收、低收入戶獨居長者,不包含精神異常、失智症長輩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完全免費、一般戶裝機費1500元、月租1500元,備其申請書、切結書、個摘表向生命連線基金會提出申請即可。
Q3
獨老服務~送餐服務的資格限制?
A:經中心WR初篩案主對自理餐食有困難則可向北醫提出送餐服務申請,再由北醫社工進行家訪評估,評估通過後於隔月初起開始送餐,收費標準為:低收、中低收每餐20元,一般戶每餐50元,餐食部分皆由北醫營養室依照長輩需求(軟食、一般…)調配,由送餐員協助送餐到府。
Q4.獨老服務~走失手鍊申請資格?
A:有走失之虞者(失智症、智障者、精神病患)皆可申請,有身心障礙者、中低、低收證明者可免費申請,自費申請者需付工本費及服務費,第一年700元,第二年起500元。
Q5.獨老服務~走失手鍊的功用?
A:走失手鍊上有兩組號碼,一組為手鍊編號****,每一編號代表一位使用人在協尋中心電腦建檔時之編號,另一號碼為0800-056789(24小時免付費電話),如欲使用人走失情境,服務中心經由通報者告知手鍊編號即可查詢其詳細資料,並儘速與家屬聯絡。
Q6獨老服務~如何安排問安志工?
A:問安分為每週一次及每月一次,配合長輩語言、生活環境、作息時間來進行志工配對。
Q7獨老服務~中心列冊為獨居老人的服務項目?
A:中心對獨老的服務項目為:電話問安、志工訪視、送餐服務、緊急救援系統、志工服務、經濟補助等…若案主接不需以上服務則由中心WR視案主情況進行處遇。
Q8獨老服務~中心除服務獨居長者外,其餘長者是否亦提供服務? 開案標準為何?
A:關於社區一般長者,過去雖無列冊,但仍依其需求提供必要之服務,例如福利諮詢、協助申請福利身分、協助聯結居家照顧服務…等。為此,中心於98年度起將正式列冊並視長者需要提供服務。至於開案標準尚於研議中。
Q9獨老服務~中心獨居長者開案列冊標準?
一、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,長期居住台北市(不論設籍與否)。
二、 非居住於機構(含立案及未立案機構)。
三、 單獨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台北市者,列入獨居。(但若長者與親屬關係疏離者,不在此限。)
四、 雖有同住者,但其同住者符合下列狀況者,列入獨居:
(一) 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(由老人服務中心評估確認)。
(二) 同住家屬一週內有連續三天(含三天)以上不在者,列入獨居,但間歇性不在者,不予列入。
(三) 同住者無民法上照顧義務、無照顧契約關係者。
(四) 夫與妻同住且均年滿六十五歲且無子女在台灣者,列入獨居。
Q10獨老服務~中心獨居長者結案標準?
A:一、 結案原因為有同住
(一) 有子女、配偶、親屬同住者:
1. 若確認將長期同住即可結案
2. 若家屬明確表達為暫時同住者,則暫不結案,追蹤半年。
(二) 有外勞同住
1. 追蹤2個月後結案,若特殊狀況者可追蹤半年至一年
二、 結案原因為住進機構
(一) 追蹤2個月後結案,若特殊狀況者可追蹤半年至一年
三、 結案原因為遷居他處
(一) 遷至其他行政區,但仍符合獨居資格者,將進行轉案至其他老人中心
(二) 遷至其他行政區,但喪失獨居資格者,即可結案,特殊狀況者可追蹤2個月至半年。
四、 結案原因為死亡
(一) 個案相關工作處理完畢即可進行結案
Q11獨老服務~針對獨居有精神疾病症狀但無病識感者的個案,該如何協助案主就醫治療部分?
A:經由中心內討論此個案狀況,請社會局發文至衛生局到宅評估、治療案主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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